开船配置要求
船员应身体健康,且经训练合格,职务船员配备齐全,均须持有有效职务证书,职业船舶的船员必须经过四小证技能训练。驾驶,轮机,通讯等各岗位人员应配备齐全。船舶开航条件如下,凡出航船舶,在开航前一律对通讯与导航设备进行通电开机检查,并满足本标准的要求。
五千吨级轮船用多大功率的发动机
五千吨级轮船用5000匹功率的发动机。

2000吨的船配1500匹以上马力。船舶等级按船舶总吨位及主推动力装置功率划分,2000吨货船属于一等船舶。二等船舶是600总吨以上至
1600总吨以下或441千瓦以上至1500千瓦以下。三等船舶是200总吨以上至600总号吨以下或147千瓦以上至441千瓦以下。四等船舶是50总吨以上或200总吨以下或36.8千瓦以上至147干瓦以下。五等船舶是50总吨以下或36.8千瓦以下,以及所有挂浆机船舶。









